榆林一村支书涉嫌非法开采  国土、检察等部门介入调查

华商头条-华商报 @ 2018-04-03 10:02:00

  近日,有读者反映,榆阳区镇川镇高粱柳湾村村支书姚某承包经营其村内的石料厂涉嫌非法开采。4月2日,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副局长赵仕飞表示,经过实地勘察,该石料厂矿区实地面积远超过许可面积,已经勒令停产,近期将上报榆林市国土局立案侦查。然而截至4月2日下午,石料厂仍在生产经营当中。

  非法越界开采 矿区实际面积为批准的近5倍

  据反映,2015年,时任镇川镇高粱村村主任的姚某与镇川镇柳湾村村委会签订了关于承包柳湾村石料厂的合同,合同内容显示,柳湾村自愿将村集体所有的石料厂承包给姚某,租期10年,共计80万元。合同履行后,姚某将石料厂变更到其儿子名下,并将石料厂改名为“榆林市镇川镇柳湾建强石料厂”。之后,高粱村和柳湾村合并为高梁柳湾村,姚某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姚某始终参与石料厂的经营。

  根据“榆林市镇川镇柳湾建强石料厂”的“采矿许可证”显示,该石料厂的生产规模为年产12万吨,矿区面积为12.45亩,开采深度为9米。然而以低价承包石料厂后,姚某并未按照石料厂的“采矿许可”合法经营,而是不断扩大矿区面积,不仅矿区面积和深度都远远大于“采矿区许可证”上的要求,还将矿区延伸到了原高粱村的范围,每年获利巨大。

  “经村民实地测量,石料厂实际占地近60亩,矿坑深度为24米。”高粱柳湾村村民称,姚某肆无忌惮的扩大生产极大的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石料厂内不仅私自储存柴油,由于盲目扩大生产,还曾于2016发生过一名霍姓工人意外死亡事件,而此事也并未经正常途径处理。

  国土等部门介入调查  生产仍在继续

  4月2日上午,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副局长赵仕飞接受采访时表示,之前在工作中并未发现“建强石料厂”有越界开采的行为,但接到相关举报后,工作人员曾前往石料厂实地勘察,经测量,该石料厂矿区实际面积为50余亩,属于越界非法开采。榆阳分局已于3月底给石料厂下达“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改。赵仕飞称:“本周内,我们会将情况汇报榆林市国土局,并由监察支队立案处理。”

  然而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截至4月2日下午,“建强石料厂”仍在生产经营当中。

  对于身为村党支部书记的姚某承包经营村内石料厂是否涉嫌违纪,镇川镇党委书记王君称,目前镇上已经成立工作组调查姚某及采石厂,榆阳区检察院也已经介入,姚某是否违纪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定论。华商报记者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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