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办联合举行2016年第四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依法公开发布了第八批385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8家旅游行业诚信“红名单”、2家旅游行业失信“黑名单”、107家诚信纳税人“红榜”、53家失信纳税人“黑榜”、2家列入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企业,让列入“黑榜”的失信人员、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385名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出境
近年来,受能源价格大幅下跌、经济整体下行影响,榆林民间借贷高发频发,法院受理案件逐年激增,特别是执行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态势。榆林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绝对数占全省四分之一多,执行总标的占全省三分之一多,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诚信榆林”建设的最大瓶颈,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解决执行难势在必行。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推进“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打好这场“执行难”的歼灭战。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决定在11月15日至12月底集中全市执行力量,执行一批大案、积案,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我们也敦促所有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被执行人,自觉到执行法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新闻发言人张新民说,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让全社会来参与监督。
同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和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第八批共计385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涉案总标的为1亿3736万元,同时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限制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出境,并对其有效出入证照宣布作废。
2家企业致6人死亡被列入“黑名单”
据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李志学介绍,2015年8月11日,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制度实行一年多来,在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夯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截止10月底,全市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52户,已落实1531户,占应落实企业的74.6%,其中落实“十项制度、一项提高”企业1402户。全市共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561次,检查企业1585户,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彻底、隐患排查治理未闭环等相关问题560个,已整改486个,整改率达86.8%,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督办51次,有效督促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本次发布2户企业列入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其中,神木县佳能精煤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3人死亡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列入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李志学说,同时靖边县达龙油井技术服务公司在靖边县新城便民服务中心黑龙沟村的“杨94井”施工现场发生一起3人死亡、1人受伤的滑坡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列入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
同时,榆林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新闻发言人介绍了2016年旅游企业诚信“红名单”、旅游企业失信“黑名单”、诚信纳税人“红榜”和失信纳税人“黑榜”、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名单”制度有关情况等,并依法公开发布了8家旅游行业诚信“红名单”、2家旅游行业失信“黑名单”、107家诚信纳税人“红榜”、53家失信纳税人“黑榜”、2家列入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企业,以及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名单”制度,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崇尚诚信、坚守诚信,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在全市营造一个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争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
华商记者 张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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