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4日21时许,老高川镇恒益煤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导致一名正在边角煤回采区进行装载机作业的司机被埋,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相关部门调查发现,府谷县恒益煤矿未经府谷县能源局审批,擅自打开位于井下通往三盘区的密闭墙,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使用非防爆装载机,对三盘区边角煤采用前进式开采长达4个多月之久。而在此期间,张某和白某作为府谷县能源局驻矿安全监督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对违规问题熟视无睹,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方立案侦查。
煤矿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驻矿安全监督员不闻不问
府谷县恒益煤矿位于府谷县老高川镇,是经过技改综合验收五证齐全的机械化生产矿井。2015年3月份至8月14日,府谷县恒益煤矿未经府谷县能源局审批,擅自打开位于井下通往三盘区的密闭墙,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使用非防爆装载机,对三盘区边角煤采用前进式开采长达4个多月之久。
张某、白某作为府谷县能源局驻府谷县恒益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在日常的检查过程中本应对所驻煤矿井下采、掘、机、运、通等重要生产环节,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但该二被告人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对府谷县恒益煤矿从2015年3月份开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井下三盘区自燃煤层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使用非防爆装载机,前进式开采方式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导致府谷县恒益煤矿井下三盘区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致于在2015年8月14日发生顶板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3.15万元。
二人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
张某、白某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在担任府谷县恒益煤矿驻矿监督员期间,对府谷县恒益煤矿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井下三盘区自燃煤层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使用非防爆装载机,前进式开采方式既未制止,亦未上报,导致府谷县恒益煤矿井下三盘区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致于煤矿发生顶板事故,致使公共财产、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二人于今年2月23日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被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5月30日被府谷法院取保候审。
鉴于煤矿已对事故被害人的家属进行了赔偿,且二人的行为并非造成事故的直接、主要原因,故综合二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二人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对二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今年六月下旬,府谷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一审宣判,判决张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白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
据业内人士介绍,顶板事故是指在地下采煤过程中,顶板意外冒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终止等的事故。过去,顶板事故据资料显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40%以上。现顶板事故虽有减少,但仍是煤矿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增强安全意识,实际上就是要煤矿明白防患于未然的价值,要远远大于发生事故后的吸取教训。
华商记者 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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