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看守所坚持“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人性化、信息化”管理理念,并融入具体实际工作当中,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有机结合。2015年12月23日下午,该所依法带在押人员回家奔丧。
2015年12月23日上午,罪犯陈某(男,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审中院维持原判,待投劳)的家属到看守所,反映陈某的父亲于2015年12月21日去世,请求看守所允许陈某回家为其父亲吊孝,并出具了由村委会、当地乡政府签署的证明。得知情况后,看守所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了解核实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另一方面指派管教民警与陈某谈话,稳定其情绪。在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后,由看守所管教民警、武警陪同,于当日下午带陈某回到家中,为其父亲吊孝。事后,陈某感谢看守所能给予机会,表示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