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近日,神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保平担任审判长,在该院第九号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酒驾案件。
这起酒驾案被神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李保平认真查阅了卷宗,核实相关证据,深入了解案情,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庭审中,李保平组织控辩双方展开举证、质证,各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过程流畅、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为缓解被告人紧张焦虑的心情,李保平在询问被告人时,多次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法律术语进行释解,并给予耐心细致的引导,在体现法律尊严的同时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最后,此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拘役1个月,缓期执行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审理结束后,李保平表示,希望通过自己带头审理、开展庭审,给法官带来示范作用,从而推动庭审的进一步规范、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让法官职业化改革落到实处。“以后司法改革的方向就是去行政化,法院院长也会更多地去亲自参与庭审。”李保平称,由过去的“纸上谈案”转变为如今的亲自办案,案件质量、效率以及司法公信力也将得到不断提高,同时群众反映良好,这也是促进法官职能的回归。
华商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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