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即使被法院强制执行,也想尽一切办法逃脱,这样的“老欠”和“赖账”企业,如今,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因为,一份“黑名单”让他们严重失信后,不但会面临信用的惩罚,还要面对舆论的监督。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自然人57名,企业18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12月21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对截止2015年12月18日以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进行了公布,对周某某等57名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执行标的等内容予以曝光,对杨凌某某果蔬花卉专业合作社等18家企业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机构地址也予以曝光。
据了解,这些自然人和企业所欠款从2400元到290万不等,被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法律制裁,同时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惩罚。
公告公布后,被执行人一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陵区人民法院将及时从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从发布公告之后,就有被执行人主动联系他们,要求清偿债务。
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贾建鹏表示,这是我院第一次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其中57名自然人,18家企业,这些被执行人都是应该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但是不主动履行,而且有好多自然人的被执行人在外打工,故意逃避,也不申报财产,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债券没有办法实现。
另外,杨陵区人民法院还受理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申报,举报人可拨打杨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87093363转106进行举报,法院将根据举报内容和执行款、物实际到位情况,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法官提醒未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因为最高法院和有关职能部门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如果还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约束确定的债务的话,下一步面临更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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