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现将查处的5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骨二科主任张竹林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张竹林先后收受耗材供应商赠送香烟2条及面值500元购物卡3张;并两次让耗材供应商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2400元,受到警告处分。
2.渭城区法院民二庭庭长沙咸云违规收受他人物品问题。沙咸云在案件审理期间,违规收受当事人赠送的化妆品价值1800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兴平市民宗局原副局长赵淑玲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赵淑玲利用帮助陈寨村协调项目资金之机,接受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5000元,随后又收受他人感谢费5000元。因其能够主动清退收受礼金,受到记过处分。
4.泾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封晓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封晓刚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办理户籍并收受茶叶、烟酒、油卡等礼品礼金共1.4万元,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级处分。
5.旬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高少华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问题。高少华违规收受他人馈赠的价值8088元的苹果手机一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华商记者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