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锋同志全票当选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华商网-华商报 @ 2017-03-17 07:35:00

  3月16日下午,在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罗小锋同志全票当选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小锋,男,汉族,1962年5月生,陕西乾县人,中央党校大学文化程度,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2月参加工作。

  1982年12月至1991年4月,先后任乾县法院、城关法庭、阳洪法庭法警、助理审判员(其间:1985年4月被咸阳市劳人局录用为国家干部)。

  1991年4月至1991年8月,任乾县阳洪法庭审判员。

  1991年8月至1992年3月,任乾县阳洪法庭副庭长。

  1992年3月至1992年7月,任乾县梁村法庭庭长(1990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函授学习)。

  1992年7月至1995年8月,任乾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

  1995年8月至1996年3月,任乾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6年3月至1998年3月,任乾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4年8月至1996年 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年3月至2003年2月,任乾县法院副院长。

  2003年2月至2004年10月,任武功县法院院长。

  2004年10月至2006年8月,任旬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任旬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7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旬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1年9月至2017年3月9日,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县级)。

  2017年3月9日,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17年3月16日,当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华商报记者 薛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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