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咸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和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
会议决定,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12日在咸阳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 审查和批准咸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咸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咸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咸阳市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选举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通过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十二、其他。
另外,2月16日,政协咸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政协咸阳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至15日在咸阳召开,会期五天半。
华商记者 刘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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