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度起,咸阳调整并提高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水平:城镇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个人缴费标准不再分档,个人均缴纳160元/年。从本月起至年底,参加咸阳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可通过6种渠道缴存2017年度的费用。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调整为90元/年
近日,根据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通知,咸阳市医保中心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的实际情况,调整了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水平。
“本次调整涉及参保居民的是个人缴费水平的调整。”咸阳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度起,城镇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个人缴费标准不再分档,个人均缴纳16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含二级)、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个人缴纳标准相应调整为100元/年。
城镇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0-18周岁)个人缴费标准由50元/年调整为9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个人缴纳标准相应调整为80元/年。
政府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440元
除此之外, 2016年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0元(其中原有400元各级财政继续按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的40元中,中央32元,剩余8元,省财政负担60%为4.8元,余40%部分市县财政按1:9比例分级负担,分别为市0.3元,区县2.9元)。
调整后,2016年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水平统一提高到人均44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负担标准为:中央财政300元,省财政84元,市财政14.7元,区县财政41.3元。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县市区要按规定及时拨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配套资金,做好基金征缴的对账工作,确保居民医保筹资落实到位。同时,采取依托定点服务协议等措施,加大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医保费用审核效率,确保医保待遇落实到位。
参保市民可通过手机微信缴费
据了解,咸阳医保缴费共6种方式,分为现金缴纳和非现金缴纳两类,包括在医保所在地社区现金缴纳、辖区农业银行柜台现金缴纳、10个定点自助缴费机缴纳、用职工个人账户在医疗机构门诊和药店缴纳(其中按学年缴费、有财政单独补助的参保人员如低保、重残需至参保社区缴费)、医保中心网站缴纳、手机微信支付缴纳。
其中,手机微信缴费是去年开通,市民通过手机微信缴费的具体流程为,扫描官方二维码,关注“建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依次选择点击:综合缴费—生活服务—医保社保。依次选择咸阳市—市辖区—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输入登录信息项(包括医疗保险号及姓名),点击“下一步”进入,查看核实信息及缴费金额,点击支付。
咸阳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在扫描二维码时必须在市医保中心官方网站、建行官方网站等平台扫码,确保安全。同时,建行卡必须和手机号码绑定,以方便支付。
帮你问:
缴费期限到几日截止,如果过了缴费期限如何处理?
咸阳市医保中心:缴费期限为2016年9月1日到12月31日。如果过了缴费期,市民未按时缴纳,之后过来缴纳,从补缴之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之前不能享受。
如果有断缴情况,市民如何处理?
咸阳市医保中心:咸阳参保后中途断保的居民,中间隔了一个年度未缴费,对补缴既往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补缴既往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的,设6个月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华商报记者 刘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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