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渭南城区1580元/月

华商网-华商报 @ 2017-03-24 15:14:15

  3月24日,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为提高我省企业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

  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

  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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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华商记者 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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