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6时28分特勤中队接支队指挥中心调度:新区长丰大院4期4号楼1楼着火,请立即前往处置。接警后特勤中队立即出动2车14人于6时35分到达火灾现场。
经消防战士现场询问报警人及现场侦查得知:现场为工地上一楼楼梯拐角处纸板电线灯泡水表等施工用品着火,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伴有大量浓烟,无人员被困。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立即下令单干线出一支水枪进行灭火,2号车负责给1号车供水;07时29分火势基本得到控制,但现场还有大量浓烟,指挥员命令两名战斗员利用机动排烟机排烟处理;同时命令一名战斗员用火勾对堆积施工用品进行清理,并对施工用品降温处理。
火灾于凌晨8时19分处理完毕,随后清点人员汇报指挥中心请示返回。
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实习记者 田怡心 通讯员 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