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实习记者 郭强)近日,王益区纪委和区监察局通报了今年查处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30起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王益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保持力度不减、措施不软,强力推进各项作风纪律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等案件。区纪委和区监察局希望通过这些案件的通报,对全区领导干部起到警示作用。
今年查处的30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青年路街道办干部赵琦顶风违纪,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付继学在工作期间参与经营活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区食药监局王家河食药监所干部颜俊利吸食毒品,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刘向军在办理欠款纠纷案件中,失职渎职,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庭负责人潘红缮工作渎职,将案件交由不具备执行员资格的书记员承办,导致公共财产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区食药监局科员杨建峰“五一”放假期间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7、王益区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王文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私自决定违规为区医院采购部分医疗器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李新民工作渎职,违反法律规定,违规执法,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9、黄堡镇屽村原党支部书记和四蛮违规发展党员,被镇纪委立案调查。
10、矿务局第二中学原校长邢永安在任校长期间工作失职,校财务管理混乱,造成专项资金被挪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矿务局第二中学督导室主任庞正灵滞留、挪用国家惠民专项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七一路街道办副主任高国艳分管辖区出现非正常上访,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七一路建乐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兰长德本社区出现非正常上访,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区合疗办主任李忠良公车私用,工作失职、渎职,被区纪委立案调查。
15、黄堡镇孟家塬村乡医史进胜违规操作,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被区纪委立案调查。
16、区就业局局长杨贵民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7、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郭川工作渎职,在办理有关案件中隐瞒案件客观事实,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并接受当事人吃请等违纪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18、区人民法院黄堡法庭庭长刘慧没有严格审查案件管辖问题,存在办人情案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9、黄堡镇黑池塬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建军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干鲜果建设扶持资金、退耕还林补助款,违反工作纪律,开除党籍。
20、王家河街道办计生办干部赵婵顶风违纪,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1、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周康因工作档案资料弄虚作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2、区人社局原办公室负责人田月霞失职渎职,在审核周康人事档案时把关不严,私自盖章,被区纪委立案调查。
23、铜川市纸箱厂原党支部书记高广照为他人伪造工作资料,被王益区纪委立案调查。
24、王家河街道办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宏林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5、王家河街道办文化站站长宋亚峰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6、七一路街道办社保所工作人员艾玉玲顶风违纪,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7、王家河街道办周家河村党员李华斌酒后闹事,被街道办纪委立案调查。
28、青年路街道办五一社区党员罗叔兴聚众赌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9、桃园街道办光明社区党员张东生无故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0、王益街道办高坪村村主任宋佑民任职期间虚报工程量,套取国家项目资金,被街道办纪委立案调查,暂停村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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