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安银行商洛分行因违反征信管理、金融统计、支付结算、人民币管理、反洗钱等相关法规,被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55000元罚款。10月31日,华商报记者前往长安银行商洛分行了解详细情况,该行总经理室里一名工作人员以须经总行同意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10月31日早9时,华商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得到确认,长安银行商洛分行因违反征信管理、金融统计、支付结算、人民币管理、反洗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于10月20日下发“商银罚字(2017)第1号文件”,决定对长安银行商洛分行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55000元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对于长安银行商洛分行具体违规细节,根据相关规定不便对外公开。华商记者 程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