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女子和父亲有不正当关系 商洛姐弟俩闯进女子屋里打砸

华商头条-华商网 @ 2017-01-04 14:17:55

  因怀疑女子李某和父亲有不正当关系,姐弟俩到了李某的租住房,意欲讨说法。见李某不在,两人又闯进屋子里打砸。近日,姐弟两人被法院判处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获刑。

  今年29岁的何某是镇安人,去年6月20日,因为怀疑父亲和女子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何某和小两岁的弟弟胡某到了镇安县云盖寺镇李某的租住屋找李某,见李某不在,又不接电话,何某便用拖把将李某家窗户玻璃打烂,之后胡某用脚将李某家房门踹开,二人进入屋内,何某用木棍将屋内电壶、电磁炉、穿衣镜、电饼铛、电风扇等物品砸坏,并将屋内的衣服、米、面等物品扔到地上。

  近日,镇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胡某6个月拘役。

  点评: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我国《宪法》及《刑法》均对公民住宅不受侵犯进行了规定,可见住宅安宁权作为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方面受到了法律相当重要之保护。现实生活中,或因邻里矛盾、民事纠纷,或因盗窃财物、伤害他人,均会发生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例如本案的源头仅在于何某、胡某怀疑父亲与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查明并制止此关系的继续,两嫌疑人本可以通过基层组织调解等多种较为温和的合法手段加以解决,但却选择暴力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行为,不仅使原有矛盾激化,更是自尝恶果。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尤其是住宅的安宁权,受法律保护,其真谛是私生活自由与安宁,因为房屋是私人生活的载体,是公民最安全、最隐秘、最独立的天地,也是公民隐私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和自由的象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基层矛盾的化解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等多种有效途径,切不可冲冠一怒走上犯罪的道路。点评人: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王翀

  华商记者 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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