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法院出重拳打击逃赖债行为

商洛信合 @ 2016-06-30 17:48:30

  近年来,丹凤县委、县政府加快“诚信丹凤”建设步伐,丹凤法院紧密配合,加大对逃赖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将2016年6月份定为“丹凤农商银行诉讼案件执行月”。6月28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丹凤县寺坪镇寺坪村刘家组村民贺捐民依法拘留。

  2013年3月27日贺捐民因建房向丹凤农商银行寺坪支行借款12万元,期限二年。贷款到期后,丹凤农商银行寺坪支行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要,贺捐民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丹凤农商银行于2015年8月21日将贺捐民进行依法诉讼,丹凤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终结,为原告丹凤农商银行和被告贺捐民等下发了(2015)丹民初字第00659号民事判决书,但被告贺捐民未履行生判决文书规定义务。

  2016年6月5日丹凤农商银行向人民法院寄交了执行资料申请执行,丹凤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立案,向贺捐民送达了执行通知,并向贺捐民及家人做了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工作,要求其主动归还贷款,但贺捐民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经丹凤人民法院决定,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贺捐民进行依法拘留,给其他逃避银行债务的赖债户很大的震慑。(丹凤农商银行 李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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