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被误拆施工方与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 纪委介入调查

华商头条-华商报 @ 2016-03-07 07:44:21

  3月2日,华商报A07版报道了商南县富水镇小伙小汪家及另一户村民因镇上修路,房屋、树木被施工队推倒一事后,商南县委书记刘春茂、县长崔华锋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富水镇政府积极做好协调赔偿。目前,在镇政府的多次协调下施工方与当事人已经达成协议,就此事商南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今年1月16日,家住商南县富水镇街道的小汪家的一间17.2平米的土坯房被突然开进来的挖掘机推倒,与此同时,另一户村民家的厕所、沼气池及两棵大树也被一起推倒。

  经了解,镇上修路总体进展顺利,拆迁范围内的群众绝大多数签订了协议,该两户村民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由于小汪在兰州工作,人常年在外地,加之工作人员跟进不到位,商谈工作做得不细致,致使拆迁协议没有签订。经查,小汪房屋系工程施工方传达口误造成被拆,属施工方个人行为,富水镇政府没有安排施工方拆除小汪房屋。

  此事经华商报报道后,商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成立工作组,安排专人与小汪进行接触,对房屋拆除后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富水镇政府分别于3月1日、3月2日与小汪取得联系,协商赔偿事宜。此外,涉及另外一户村民厕所、沼气池及两棵大树被推到,镇政府已与当事村民达成赔偿意见。

  3月4日,经富水镇政府多次组织协调,小汪与施工方最终达成补偿协议,由施工方向小汪补偿房屋损失及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目前,施工方补偿款已经支付到位,3月5日,小汪也证实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并收到了补偿款。就此事商南县纪委也已介入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华商记者 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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