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城固县法院举行“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并公布5起强制执行典型案例。
一、刘某某与寇某某、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被执行人寇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多次威胁、辱骂执行人员,对抗执行,依法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基本案情:2016年3月11日城固法院判决寇某某、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刘某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8400元。2016年7月,刘某某向城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寇某某、黄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两被执行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多次对执行人员进行辱骂与威胁。履行期限到期后,执行人员再次来到寇某某、黄某某家中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人态度依然蛮横,不仅辱骂执行人员还以抱腿、威胁等方式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2018年6月10日,城固法院组织执行干警20余人前往寇某某、黄某某家中,将寇某某强制带回并依法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态度恶劣,辱骂威胁执行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司法拘留措施,不仅打击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也让其认识到了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更维护了司法权威与尊严。
二、张某某拒不排除妨害案
被执行人逾期不排除妨害,拒不配合执行,城固法院发挥联动力量,院长现场指挥,人大代表到场监督,多方配合,强力执行。
基本案情:2016年12月19日,城固法院判决张某某不得占用毗邻巷道,妨碍相邻通行权,并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清除毗邻巷道内建筑固体垃圾。2017年8月1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1月,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立案后,城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清除巷道内建筑固体垃圾,并多次到其家中调解沟通,劝解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张某某仍然不予执行,致使案件久拖未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6月19日城固法院向其送达公告,责令其清除巷道建筑固体垃圾,但张某某仍拒不清除。城固法院于2018年6月20日启动联动机制,调集各方执行力量,由院长现场指挥,邀请人大代表到场监督,在城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协助下,强制清除巷道内建筑固体垃圾,保障了巷道相邻通行权。
典型意义:排除妨害案件执行难度大,涉及面广。城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敢于下硬茬,并能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将巷道建筑固体垃圾全部清除完毕,切实维护了巷道相邻通行权。
三、城固县某金融机构与向某某、余某某、苏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执行干警“零点行动”,执行到位25万余元。
基本案情:2017年9月7日,城固法院判决向某某、余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城固县某金融机构借款本金20万及利息,苏某等4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8年1月,城固县某金融机构向城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依法向四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在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5月10日城固法院出动警力10余人于当天凌晨突袭被执行人家中,将被执行人苏某拘传至法院。经过晓理明法,被执行人苏某当场交付现金4万,后又一次性交清214438元,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具备执行能力但四处躲藏、以“躲猫猫”方式规避执行。执行干警“零点行动”,强力执行,堵死“老赖三窟”。
四、胡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被执行人胡某某有能力偿还借款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明目张胆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基本案情:2016年9月,城固法院判决由被告人胡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陈某借款本金1.92万元及利息。2017年2月,申请人向城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胡某某至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胡某某拒不配合。2017年5月,城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将被执行人胡某某带至法院办公室后,被执行人胡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5600多元现金,声称自己有能力偿还借款但不愿偿还。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胡某某随身携带的现金进行收缴后,被告人胡某某情绪激动,采取撞击办公桌、过道门柱、警车及威胁执行人员的方式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中止。城固法院于2017年5月8日以胡某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后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城固法院判决胡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明确向人民法院表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抗拒执行,行为恶劣,情节严重。本案的判决沉重的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五、刘某与黄某合同纠纷案
被执行人黄某南下躲债,七旬老母替子还账,母爱亲情感天动地。
基本案情:2017年7月,城固法院判决黄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杜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2018年1月,申请人向城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黄某虽口头承诺尽快还款,但却一直拖延不付,甚至拒绝接听执行干警的电话。2018年5月,城固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媒体予以公布。2018年7月,被执行人黄某母亲得知自己儿子上了“老赖榜”,立马拿出全部积蓄6万元,主动来到法院与办案法官和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看到这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四处筹钱,满面愁容,申请执行人也甚为感动与不忍,主动表示放弃全部利息和3万元本金。双方协议达成后,老人又坐着火车历经28小时的长途颠簸来到儿子打工的地方,将情况详细告知了黄某,听完母亲的话,黄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目前,该案的剩余款项已陆续汇入法院执行案款专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典型意义:诚实,就是忠诚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守信,就是遵守诺言、不虚伪欺诈。作为社会人的我们,一定要“言必行、行必果”,做守法诚信的好公民。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韩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