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郑县的苟先生遇到了烦心事:刚充了6534元的天然气卡,第三天就将卡遗失,去燃气公司补办时被告知能换新卡,但是卡里充的钱却不能补。
还没来得及给燃气表充气
有6534元气的气卡丢了
苟先生说,他在南郑县大河坎镇开火锅店已有一年时间,今年2月4日,他在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2470立方米的天然气,共给天然气卡充值了6534元。
还没来得及给燃气表上充气,6日凌晨,他家就被偷了。然而当时他却并没有发现,直到3月3日店里需要充气时,才发现燃气卡不见了。仔细回想,才想到可能是一月前放在钱包里的燃气卡连同钱包被偷走了。
燃气公司说可以先补卡
卡里的钱要派出所证明后再议
当苟先生赶到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补卡时,工作人员说,可以先补卡,至于之前卡里的钱要先写个“遗失情况说明”并在当时报案派出所开具证明后,他们才能研究是否补钱。
在一份南郑县公安局大河坎刑警队3月22日出具的证明显示:2月6日,居民白某(苟先生家人)家中被盗,经勘查现场后确认被盗苹果手机两部、现金1000余元、天然气充值卡一张。
随后,苟先生考虑到急于用气,他只好补办了天然气卡,再次充值。然而,当所有材料都提供给燃气公司后,最终对方称“卡上的余额作废,无法补气。”
近日,华商头条对此事进行报道后,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也做出了回复,同时也提出了几点疑问。
疑问一:
燃气卡丢失,为何一月后才补办?
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疑称,该用户2016年2月4日购气,2月6日该用户家里被盗并没发现燃气充值卡丢失,3月3日需要使用时才发现燃气卡不见,有点可疑。
苟先生解释说,2月6日丢失燃气卡后,确实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后来因为春节放假,而且在丢失卡之前表里还存有天然气,所以直到3月3日需要购气时才想起燃气卡在钱包内被小偷一同偷走。
同时,根据南郑县公安局大河坎刑警队3月22日出具的证明显示:2月6日,居民白某(苟先生家人)家中被盗,经勘查现场后确认被盗苹果手机两部、现金1000余元、天然气充值卡一张。
疑问二:
燃气IC充值卡丢失,只能补卡不能补气?
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称,现在燃气行业使用较多为燃气IC充值卡。
这个卡的原理是用户买气后将购气信息输入购气系统并对应燃气IC卡,再将转换成卡代码后的燃气IC卡插入用户家中燃气表内识别转换成为用气信息。
在此期间有卡表信息对应识别的过程,该过程时间较长,人为操作因素较多,可能对用户或燃气经营企业蒙受损失,所以他们只能给用户做补卡不补气的处理。
但也有燃气公司安装远程燃气智能IC表和远程物联网系统的能达到系统与用户家中表信息同步,若遇到此类情况就可以进行补卡补气的操作,但因该燃气表和系统造价过高,结合汉中实际,按照汉中市物价局标准天然气安装工料费1600元/户标准,无法安装此系统,因此系统成本造价高,用户负担不起。
来听听汉中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怎么说?
根据《消保法》规定,虽然IC卡丢失是消费者的责任,但是燃气公司作为公共设施服务提供方,以公司系统无法处理此类问题和以店堂告示为由,排除己方责任及担心消费者找到继续使用等原因,造成服务纠纷的产生,涉嫌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疑问三:
IC卡主板人为损坏,巧合还是有预谋?
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称,用户反映丢失卡内有2000立方米气为单方面说法,他们若核实清楚其准确性必须对控制器内原有数据进行比对,但就在此IC卡控制器内主板因该火锅人为造成损坏,更换后数据将清零无据可查,这一点比较可疑。
苟先生说,3月3日购气后,他们就按照燃气公司要求,将充气前后的数值拍成照片交给了他们;而燃气表主板更换则是在5月27日,前后相差两个多月,如果做手脚也不会两个月后。“就是厨房工作人员,有时将洗碗后的手套放在了燃气表上,导致了损坏。”苟先生说。
华商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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