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树龄近50年的野生马柳光树被人强行挖走,村民多次向镇巴县林业公安局和当地林业派出所报警,10多天后,在大树即将被运走时,当地林业派出所民警才赶去现场。派出所负责人张弟军表示,大树运到公路上还有一段距离,而且他们接到报案还需要核实是不是假警。
50年野生大树被强行挖走
1月10日下午,在镇巴县渔渡镇东王庙村村外一段狭窄的山路上,7名男子正在用铁链,将一棵根部直径约1米的大树往山下挪动。“我们挖树用了2天,但把树从山上运到这里用了半个月,前后有8公里的山路,很不容易。”一名工人表示,他是东王庙村村民,但并不知道这棵树的所有权是谁家的,“人家给钱让我们挖,并且运下来,我们就这样干了。雇我们的人叫陈红,就住在渔渡镇。我们7个人每人每天200元。”这名村民还介绍说,他们挖掘并正在搬运的这棵树叫马柳光树,主要用于公园绿化,或者是嫁接其他树种,根部还是非常好的根雕原材料。
王庙村村民李武彬介绍说,这棵树是他二爷家的树,有近50年的树龄,有林权确认书,二爷现在身体不好,在养老院,所以山上的大树就没有人看管。“谁知道树就这样被人强行挖走了,再晚一些时候,这棵树就要被运走了。”
报警11天后警方表示将到现场处理
李武彬告诉华商报记者,十多天前他发现有人在强行挖掘这棵大树时,就上前阻拦,但没有效果,为此他多次前往镇巴县林业公安局当面和电话举报,但是一直都没有人理会。
从李武彬的手机里记者看到他最早一条的报警记录是2015年12月29日下午5:58分,但通话记录显示未接通。12月30日下午5点左右,拨打同一个报警电话,通话时间为7分29秒。此后他又分别在12月31日、2016年1月6日、8日、9日等多个时段向镇巴县林业公安局和渔渡林业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始终未到现场与他联系,确认他所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
10日下午,在运树的现场,李武彬再次拨打报警电话,电话里他告诉林业派出所工作人员:大树已经被运到了村口,并且有媒体在现场,不知道派出所能不能到现场来。在电话中,派出所民警表示,他们一会儿就会到现场来。
天保站负责人认定挖树没有任何手续
正在这时,渔渡镇天保站和包村干部以及村干部都赶到了运树的现场。天保站站长李明书表示,按照县上的要求和规定,这么大的野生树木是不能私自采挖,更不能异地移栽。经过他确认,现在采挖的这棵马柳光树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是违法私自采挖的,理应受到处罚。
李明书表示,他们是周五接到林业派出所所长张弟军当面通知,告诉他东王庙村有一棵野生大树被人私自采挖,他们决定星期一(1月11日)上午再到现场来处理。“那为什么现在突然决定要来呢?”李明书不好意思的表示,听说大树运到村口了,而且村民又再次打电话,所以他就和包村干部一起来了。
在山下渔度镇东王庙村村委会的墙上张贴者一张新鲜的告示:《关于禁止乱砍乱挖野生植物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通知》,其中指出:针对发生在村境内乱砍乱挖珍惜野生植物马柳光的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侵害群众合法利益,引发群众矛盾。现依据《林业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对外来非法收购者,没收其非法所得,罚款2000至5000元,同时报请上级职能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非法乱砍乱挖者,没收其非法所得,罚款200至1000元。”村委会主任冯长武表示,他们一大早就贴出去了。李武彬则对村委会的说法无奈笑了笑,“我刚刚上山前还没有看到。”
林业派出所解释要核实报警人身份
在去往渔渡镇的山路上,记者见到了驾驶警车准备前往东王庙村的林业派出所张弟军所长。“我们正准备到现场去看看情况。”张弟军表示,“我们周五才接到的报警,当时我们还要研究、调查他这个报警的真实性,也要核实其他一些情况。”
“李武彬早在去年12月30日就打通了报警电话,并且有一段通话记录,为什么说周五(1月8日)才接到的报警呢?而且接到报警还没有到现场?”记者问。“我们这个所人很少,管理的地方又比较大……本打算周一就到村上处理的。再说了,大树运输距离公路还有一定距离。”
华商记者 袁小锋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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