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宝鸡全面使用社保卡看病就医 医保卡停用

华商报 @ 2017-03-06 11:39:10

  7月1日起,宝鸡市在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全面使用社保卡,同时《宝鸡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登记证》、《医疗保险证》、医保卡将全面停止制发、使用。没有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请尽快领取,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请尽快激活。这是华商报记者3月3日从宝鸡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获得的消息。

全面实行参保人员本市统筹区域内

凭社保卡就医住院

  据介绍,自7月1日起,全面停止制发、使用《宝鸡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登记证》、《医疗保险证》、医保卡。《宝鸡医疗保险经办规程》中所有以《宝鸡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登记证》或《医疗保险证》作为参保身份凭证的医保经办服务业务,统一升级为以社保卡作为参保身份凭证,未领取社保卡的暂以《身份证》作为参保身份凭证。

  “统一使用社保卡,就是为了提高医疗保险经办工作效率,方便服务群众、简化参保人员就医住院手续。”宝鸡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即日起,宝鸡市参保人员(除离休人员外)在本市范围内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市医保处或县(区)医保中心办理相关医疗保险业务,只需出具社保卡和二代《身份证》,不需再提供《宝鸡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登记证》或《医疗保险证》。所有社保卡持有人均可在市医保处或县(区)医保中心自助服务设施上查询和打印参保缴费、个人门诊账户收支、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等相关医疗保险权益记录。 

社保卡不激活无法使用

  目前宝鸡市已全面发放了社保卡,但激活率不高。据介绍,社保卡初始密码为666666,领到社保卡但密码未重置的参保人员,请及时对密码进行重置,因为重置密码后即为激活,全市所有可以刷卡的药店及医院都可激活。

  新参保未制作社保卡或社保卡不慎遗失人员,可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卡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临时社保卡。市医保处提醒,未申请、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请于2017年7月1日前抓紧办理社保卡申请、领取手续。

  若还有疑问,有关社保卡申请、领取手续办理事宜,可致电市社保卡业务窗口(咨询电话:0917-3901922)或各县区社保卡业务窗口咨询。

华商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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