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安康一辆货车在进出两个高速路收费站时,称重结果相差4.2吨。随后,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介入调查,发现涉事车辆当日进入收费站时超速3倍以上,是导致前后测量严重失准的主因。
据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一技术人员介绍,事发后他们前往现场检查,两个收费站所使用的静态秤都是按周期检定的,证书也均在有效期内,且并未发现称重异常情况。经调取与当事车辆运行线路相同的同时段其他车辆通行数据发现,除当事车辆外,其他车辆上下高速称重数据基本相符。
后经调取收费站监控录像发现,当事车辆3月27日在恒口收费站上高速公路时存在严重违规通行。涉事车辆当天则以17.3km/h进行冲秤,超速3倍以上,其结果是造成计量称重严重失准。
对于这一说法,4月8日华商报记者来到涉事车辆当日进入高速路的恒口收费站,据该站一位负责人称,陕西省内所有高速公路入口处均设有限速5km/h的交通警示牌,一旦时速过快,的确会对计量结果产生误差。
进入收费站时,车辆以限速3倍以上时速称重,是否会导致4.2吨的误差?
随后,华商报记者在该收费站对3组载重车辆进行实地观察,经检测,车辆高速冲秤时,与以5km/h以下时速匀速开上静态秤进行比较,其称重结果相差最大的一次也仅为300公斤。
对此,该负责人称,由于静态秤属精密仪器,在称重过程中可能会有多种因素导致测量结果不准,司机高速冲秤不但有可能导致计量严重失准,更有可能损坏计量器具,建议过往司机能够严格按照限速警示牌来执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计量纠纷。
华商记者 王斌 牟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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