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警方抓获一名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嫌疑人。
2016年1月6日16时许,汉滨公安分局双溪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沈坝镇码头村十组执行巡逻勤务时发现,村民郭某银使用自制的疑似“土火枪”打猎,民警迅速将郭某银非法持有的自制“土火枪”及随身携带的黑火药、引火炮儿、钢珠(铅仔)等物品予以暂扣,并对该疑似自制“土火枪”进行排险处理。因民警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暂未发生人员伤亡及公私财产损失情况。
1月7日17时,该所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将郭某银非法持有的自制疑似“土火枪”送往陕西省安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银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汉滨分局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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