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名单
(一)
决定任命:
刘昌兰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春庆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杨玉鹏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
王洪波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 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晓敏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15年10月30日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名单
(一)
决定任命:
刘昌兰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春庆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杨玉鹏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
王洪波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 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晓敏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15年10月30日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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