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因建材城改造工程上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宝鸡市盐务局一正两副3位局长落马,并于去年10月分别获刑。近日,这起受贿窝案终审宣判,宝鸡市盐务局原局长牛新成、副局长张新良的上诉均被驳回,
一审:三局长均因受贿获刑
宝鸡市盐务局窝案的案发源于群众长期向纪检部门的投诉,所涉案的资金都集中在宝鸡市盐务局建材城改造工程上。2014年3月4日,宝鸡市纪委对宝鸡市盐务局局长兼宝鸡市盐业公司经理牛新成的违纪问题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办案人员发现副局长、副经理路战军,副局长、总会计师张新良也涉入案中。
经查,2012年至2014年春节前,陕西某消防安全公司宝鸡分公司吴某为了让盐业公司尽快支付其承建建材城消防工程款,先后5次送给牛新成15万元。
2010年,陕西某建筑公司承揽了宝鸡市盐务局建材城改造工程,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分两次向路战军送了共4万元。其中一次是路战军媳妇壁纸店开业时,张某为感谢路战军在工作上对他的帮助,用牛皮纸信封装了1万元送给路战军。2012年12月份的一天,路战军以媳妇壁纸店急需用钱为由,向陕西某消防安全公司宝鸡分公司吴某借款5万元,为了感谢路战军在牛新城面前替自己说好话,并额外增加了48万的工程量,吴某将5万元送给了路战军。
为了加快结款速度,吴某送给张新良6万元。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牛新成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5万元;路战军非法收受他人贿赂9万元,张新良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万元。去年10月,宝鸡中院以受贿罪判处牛新成有期徒刑10年,路战军有期徒刑5年6个月,张新良有期徒刑5年。
终审:两局长上诉均不成立
一审宣判后,路战军当庭认罪,牛新成与张新良表示不服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牛新成上诉提出,他没有收受过吴某钱款,原审判决仅依据行贿人吴某的证言认定牛新成受贿的犯罪事实,证据不充分;牛新成并未给吴某谋取任何利益,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张新良的上诉理由包括原审判决对其自首行为没有认定,张新良没有决定对外支付工程款的权利,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吴某谋取利益及具有自首、坦白、积极退赃、深刻悔罪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省高院二审认为,牛新成收受吴某贿赂款15万元的事实,有其在侦查阶段连续5次稳定的供述、自书交待材料、一审庭审中的供述、向法庭提交的悔罪书,行贿人吴某多次证言,扣押在案的赃款、进账单、交易凭证、银行卡交易记录等证据相互印证证明,足以认定;牛新成明知吴某有请托事项而接受其贿赂,为其顺利支付工程款,显系为他人谋取利益,故牛新成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近日,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牛新成上诉,维持原判。张新良的上诉也在数月前被驳回。
华商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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